2025/09/19
【公告】健管所開放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114學年度第2學期健管所開放學生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相關規定如下,請留意申請期限及應繳交資料。
說明:
一、申請資格:依本校「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第三條規定,國立臺灣大學系統應屆畢業學士班在學生、碩士班學生修業1學期以上且目前在學,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各該系、所、學位學程(下稱系所)全班(組)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各系所得以必修科目學業成績總平均作為排名依據),或其他特殊情形經擬逕行修讀之系所評定為成績優異,並經肄業或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2人推薦為具有研究潛力者皆可申請。
二、申請期限:114年10月1日起10月8日。
三、申請手續:申請者請於10月8日下午5:00前繳交下列資料至健管所所辦公室(公衛大樓651室)審查,逾期不予受理。
1.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如附檔)
2. 個人簡歷(依本所制訂格式)
3. 就學計畫書(依本所制訂格式)
4. 學士班歷年成績表或碩士班修業一學期以上歷年成績表一份
5. 助理教授以上推薦函兩封(依本所制訂格式)
6. 學術參考著作一份
四、有關115學年度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及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申請方式及甄選機制請洽各系所辦理。相關申請方式請參考本校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網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