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9
【公告】健管所開放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114學年度第2學期健管所開放學生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相關規定如下,請留意申請期限及應繳交資料。

 

說明:

一、申請資格:依本校「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第三條規定,國立臺灣大學系統應屆畢業學士班在學生、碩士班學生修業1學期以上且目前在學,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各該系、所、學位學程(下稱系所)全班()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各系所得以必修科目學業成績總平均作為排名依據),或其他特殊情形經擬逕行修讀之系所評定為成績優異,並經肄業或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2人推薦為具有研究潛力者皆可申請。

 

二、申請期限:114101日起108

 

三、申請手續:申請者請於108日下午5:00繳交下列資料至健管所所辦公室(公衛大樓651)審查,逾期不予受理。

1.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如附檔)

2.         個人簡歷(依本所制訂格式)

3.         就學計畫書(依本所制訂格式)

4.         學士班歷年成績表或碩士班修業一學期以上歷年成績表一份

5.         助理教授以上推薦函兩封(依本所制訂格式)

6.         學術參考著作一份

 

四、有關115學年度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及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申請方式及甄選機制請洽各系所辦理。相關申請方式請參考本校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網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