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考試申請及畢業流程

112-2學位考試各項辦理截止日期

 

 

申請考試

113.04.30

撤銷考試

113.07.31

舉行考試

113.07.31

繳交論文

113.08.12

 

 

國立臺灣大學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博士班 學位考試申請注意事項 (2024.02.20更新)

 

上學期

下學期

論文初稿審查

11/15

4/15

申請考試

11/30

4/30

撤銷考試

1/31

7/31

舉行考試

1/31

7/31

繳交論文

2/15

8/20

註:上述日期均為預估時程,實際日程以每學期之學校及所辦公告為主。

 

 

準備時程

注意事項

申請畢業當學期

  1. 欲申請論文口試的當學期務必要選修「碩士論文/博士論文」。
  2. 確實檢查是否已修畢所有必修學分與滿足畢業學分要求。同學可自行至「臺大必修課程查詢」系統或本所修業規定查詢。
  3. 107學年度起入學之研究生,請確認是否完成學術倫理課程。
  4. 博士班請確認是否完成獨立研究及學術著作。
  5. 碩士班請確認是否符合英文能力畢業要求(應於畢業前取得)。

繳交論文初稿

繳交期限:

上學期11/15

下學期 4/15

  1. 相關規定請參閱臺大健管所論文初稿審查說明
  2. 學生若未能於上述期限繳交初稿者,可於每學期開學2週內繳交論文完整稿送課程委員會審查。
  3. 111學年度(含以前)入學之高階經營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免送論文初稿審查。自112學年度起入學高階經營碩士在職專班學生於提出學位考試前應繳交論文初稿提課程委員會審查。

學位考試申請

申請截止日:

上學期11/30

下學期 4/30

  1. 舉行學位考試日期:上學期1/31前,下學期7/31前。學位考試成績不及格,其修業年限尚未屆滿者,得於次學期或次學年重考,重考以一次為限;重考成績仍不及格者,應令退學。
  2. 撤銷學位考試截止日:上學期1/31,下學期7/31。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後,因故無法完成者,應於學位考試截止日前,經指導教授同意後,填寫「學位考試撤銷申請書」撤銷之申請,逾期未撤銷者以不及格論,兩次不及格者應令退學
  3. 通過論文初稿審查後,應繳交文件:

口試前準備

舉行考試日期:

上學期1/31前

下學期7/31前

  1. 與指導教授確認口試委員名冊、確認口試時間後自行至所辦借用口試場地。
  2. 於口試前一週將論文初稿上傳至Turnitin 平臺論文初稿原創性檢查」作業區進行著作原創性檢查,並繳交「論文口試前應繳交資料」電子檔,包含學位考試委員名冊、口試公告等,並於口試前至所辦領取相關表單。
  3. 請事先與所辦確認委員名單,因需製作學位考試審查費支領清冊,故未曾到過本校擔任口委者需事先提供個人資料,依學校規定所有費用將於口試後由學校直接匯款至口委帳戶,若非郵局、玉山銀行及華南銀行帳戶將會酌收匯款手續費。
口試當天(口試前)
  1. 佈置場地,架設所需器材。
  2. 確認已至所辦領取表單(包含口試紀錄表、口試委員會審定書、學位考試審查費支領清冊)

口試當天(口試後)

  1. 恢復場地及整潔並歸還借用器材。
  2. 繳交學位考試審查費支領清冊至所辦核銷。
  3. 學位考試舉行後,所辦俟研究生繳交附有全體口試委員簽字之口試紀錄表後,始得將該生學位考試成績送教務處登錄。

已通過學位考試

本學期不畢業
  1. 未達修業年限者若通過口試但該學期不畢業(包含無法準時繳交論文、碩士班英文未達畢業門檻要求、次學期擬出國交換等),可選擇當學期不畢業,須於學位考試舉行截止日前填妥「已通過學位考試本學期不畢業申請書」,並請指導教授簽名後送至所辦彙整。
  2. 欲畢業該學期仍應註冊,記得選修「碩士論文/博士論文」,並於學位考試申請截止日其提出「已完成學位考試本學期將畢業」申請

論文繳交及上傳

  1. 登錄「臺灣大學電子學位論文提交系統」提交審核,每次需2個工作天,需等待email通知。
  2. 通過審核後列印授權書(簽名)及繳交紙本論文(2)至醫學院圖書分館。
  3. 學位論文延後公開作業說明,須延後公開論文者,須檢附證明文件(協議、合約、約定書)。如改以自行背書之聲明書取代時,聲明書上學生、指導教授均需簽名

敬請預留圖書館審核電子論文格式及紙本論文印製時間依限完成紙本論文繳交。逾期未交論文而未達修業年限者,次學期仍應註冊,修業年限屆滿仍未依規定繳交論文者,應予退學(學位考試規則第九條)

依據「國立臺灣大學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學位論文品質與管考準則」規定:本所研究生辦理畢業離校程序前,須繳交定稿學位論文之「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聲明書」,排除引言、參考文獻、目錄及附件, 比對相似度應低於百分之十五

離校手續

視個人需要得隨時辦理
  1. 請至myNTU畢業生離校手續」系統查詢應辦理各項業務。
  2. 完成離校手續系統內之各單位程序者,即可至醫教分處領取畢業證書。
  3. 所辦手續:
  • 將論文定稿(通過圖書館審核完整稿)上傳Turnitin 平臺「論文定稿原創性檢查」作業區進行著作原創性檢查。

  • 繳交一本平裝版論文論文原創性比對聲明書至所辦。

  • 歸還借閱論文圖書及向所辦借用軟體、器材等物品。

  • 清空研究室座位及側櫃、歸還置物櫃鑰匙(退押金),清空後拍照給所辦確認。辦理離校後,遺留物品一律丟棄。

  • 歸還影印卡(退押金)、門禁卡。

  • 更新校友通訊錄(https://forms.gle/kX4QMWkdGGGp2uvX9)

  • 加入健管所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ntuhpm)

依本學院規定學生未申請學位考試者,該學期無法參加本院舉辦撥穗典禮!!